北京高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进入、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任何网页,即表明您已同意接受以下条款与条件的约束。下列条款与条件可能会做出变更。如您不同意下列条款与条件,请勿进入、访问或使用本网站或其任何信息。“本网站”指由北京高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发布的本北京高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aoxichina.com)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

1. 本网站所载信息和资料的来源皆被本公司认为可靠,且本公司尽力严谨处理本网站所载信息和资料,但本公司对其准确性、足够性、完整性及其使用的适当性等不作任何担保。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转载和发布本网站内的任何信息。

2.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工具和资料仅供一般性参考,除非另有明确协议,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本网站介绍的信息、工具和资料并非旨在提供任何形式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税收、会计或法律上的建议。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您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 本公司就本网站各项服务的安全、无误及不中断不承担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责任。您同意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服务的所有风险及因该等风险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害。对于因技术故障(如传输错误、技术缺陷、第三者侵入等)而导致的任何数据缺失等,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网站的内容将定期更新或修正。本公司对网站所载或所涉及的信息和资料的及时性不作任何担保或保证。本公司保留无需事先通知即可删除或修改网站信息的权利。

5. 除非存在故意不当或欺诈行为,本公司及其股东、董事、员工对于因您进入、访问或使用本网站,或无法进入、访问或使用本网站而可能对您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本公司应当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免责规定项下所有的一切权利,本公司没有主张或迟延主张该等权利并不应当被视为北京高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于该等权利的弃权。

7. 进入、访问与使用本网站,以及本条款与条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若因本网站产生的任何争议,将以本网站发布者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除非中国法律对此有强制性规定。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同意接受以上条款与条件的约束,以上条款与条件可能会做出变更,请点击“同意”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不是一名“合格投资者”,或者不同意以上任何条款与条件,请勿进入、访问或使用本网站或其任何信息,请点击“放弃”键。


同意 放弃